卷一 △遵依

類別︰子部 作者︰清•梁章鉅 書名︰浪跡續談

    今之遵依,即古之服辨也。《元典章》︰“凡府司官對眾審訖,必取服辨文狀。”按今律仍有獄囚取服辨條,注︰“服者心服,辨者分辨。”近易其名曰遵依,則有服而無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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