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淫祠

类别:子部 作者:清·梁章钜 书名:浪迹续谈

    梁学昌《庭立纪闻》云:“《史记。封禅书》:南山、秦中,祠二世皇帝,其后匡衡奏罢之。《三国志。王朗传》注:会稽旧礼秦始皇,与夏禹同庙,朗为太守,除之。此古者祀厉之意,盖鬼有所归,乃不为厉,故泰厉、公厉、族厉之祀,先王皆举而不废。然因有此与(当为”举“字之误),后世建立淫祠,遂假以为说,岂可训乎?温州有秦桧祠,朱文公毁之;王振祠,天顺元年立,见钟惺《明纪编年》;魏忠贤祠,则天启时处处有之。”又宋高文虎云:“温州土地,杜十姨无夫,五髭须相公无妇,州人迎配,合为一庙,乃杜拾遗、伍子胥。”按今郡城并无杜拾遗、伍子胥祠,杜与伍足迹并未到温,宜不得有祠,不知此笑柄从何而起。今城内外并无他淫祠,惟载在祀典而剥多待整者尚多,是所望于贤有司之修举废坠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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