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与鬼说情

类别:子部 作者:清·梁恭辰 书名:北东园笔录初编

    浙江某科,有温州某生在号舍中遇女鬼索命甚急,邻舍生颇负胆略,往诘其故,某生噤弗能语,鬼附某生代应曰:“我本无邪念,彼百般挑我,正与目成,为夫所见,大遭诟辱。实未受污也,彼不但不为剖辩,反以风流自命,故作得意之状,使我无以自明,遂成短计。”邻生曰:“此人诚可恶,但能容我一言否?”鬼曰:“我自索命,彼自抵命,与君何干?”邻生曰:“我平生专喜解冤释恨,凡事总求有益于人,鬼之情状,与人当不悬殊,徒以抵命为快,又何益乎?”鬼曰:“然则君将何以处我?”邻生曰:“汝有子否?”鬼曰:“我有一子,今年十八。”又问:“彼有子否?”则曰:“彼有一女,已及笄矣。”邻生曰:“今我令彼将女许汝为媳,汝愿从否?”则曰:“此固所愿,但此人无良,难保其不翻悔,此次若放他去,则再遇又不知何时耳。”邻生慨然曰:“我愿以一家保此事,如有翻悔,汝即向我索命可也。”鬼沉吟良久,日:“姑从君命,切勿食言。”郑重而去,某生顿苏。邻生告之故,遂满口应承,惟恐鬼之复至也。是夜,邻生甫就寝,即梦前鬼来谢曰:“蒙君为妾调停此事,已达神听,彼生本应此科中式,今已移与君,我特来贺,但一出闱,即当急了此事,勿因循也。”三场甫毕,邻生即寻至两家,各述颠末,数日之间,遂成吉礼。未几,榜发,而邻生已高标矣。盖邻生素在温州各属办理刑幕,亦微闻有此事,而未得其端倪,今既力为担承,如果翻悔,不难以访案竟其狱耳。此事为郭莲渚比部所述,时比部方随任浙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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