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窩犯

類別︰子部 作者︰清•梁恭辰 書名︰北東園筆錄續編

    徐觀察又言︰令泰安最久,所治與兗沂交界,山莊多窩匪者。一日緝獲窩犯某,提訊之,曰︰父某、祖某,補佐雜有年,升縣令有年,升州牧復指升郡守有年。現有祖母在堂,親戚亦多紳宦,有現任為寅僚者。即前任茲邑者,亦其至戚。伊亦曾進署中,署中人亦尚有能識之者。次日,其祖母踵至,詢其子曰︰某某現有職餃,托其妻子于友而之楚游矣。妻妾尚有五人,子女七人,終日仰屋,匪類竊得贓物,利其可以窩留而依分之,所起贓物甚多,軟梯繩鞭刀械悉具。問其何來,曰︰竊盜某某之物,向藏寄吾家。至有不忍究詰者。豈其先代為官即如為盜,而獲此報歟。抑縱盜害民,亦合有此報歟。否則治盜或不免枉屈,而報及其子孫歟。署中有老幕賓曰︰吾曾親見其父,由首劇升州牧,緝捕最有能聲,想多枉濫,故有此果報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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