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狐報仇

類別︰子部 作者︰清•梁恭辰 書名︰北東園筆錄四編

    嘉慶乙丑(1805)間,陝西甘棠縣有高中秋者,素無賴而美須髯,身長八尺。嘗入山打獵,有狐數十頭,盡為殺剝其皮而食之。是年十二月,忽有二女子從天而降,嬌美絕倫,自言瓊宮侍者,謂中秋曰︰“上帝使我侍君,君有九五之尊,願自愛也。”中秋竊喜而無相佐之人,告之同邑武生王三槐,及本營參將旗牌官高珠。王、高皆同伙打獵者也。聞之均大喜,遂以王女許中秋為正宮,而以二女為妃嬪。二女者,能撒豆成兵、點石成金之法,試之果然,遂起意謀為不軌。中秋有佣工史滿匱者,二高欲脅之以為將,而史不屑。一日,聞二高與王將割滿匱頭祭旗起事,約有日矣。滿匱星夜入城擊鼓,縣令知其事,一面飛稟上台,而以滿匱為眼目,盡捕獲之。是時,方葆岩先生為陝西巡撫,狀其事于朝,中秋等皆凌遲,惟兩女者杳無蹤跡,蓋狐報仇也。狐亦惡極矣。

    又

    淮南王某者,家素封,因開質庫,擴鄰屋,見有小狐三頭,家人共逐之,王必欲殺之以除根,因斃其二。自此家中作鬧無虛日,嘉慶己亥冬日,質庫火燒,深受賠累。以此控告張真人,給牒而歸。安靜數月,復鬧如故。王不堪其擾,將燼余當包陳本四萬余金賣與程姓,程宅忽聞空中語雲︰“吾與王姓有仇,爾可不買。”其妻聞之甚明,遂不成約。辛丑(1841)三月,包樓復起火,燒盡無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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