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發祥于長白山,姓愛新覺羅氏。始興于寧古塔,奄有遼左,已歷累世。八旗之制,最為精詳。凡我顯祖宣皇帝位下之嫡派子孫,謂之宗室;伯叔兄弟之裔,謂之覺羅。自聖祖仁皇帝位下之子孫,謂之近支宗室,凡命名皆隨天潢,用弘永綿奕載衍派。嗣聖位下子孫凡在三服以內者,並下一字偏旁亦排,用玉心絲言也。宗室有罪黜為紅帶子,覺羅有罪黜為紫帶子(此例道光年間已停止)。
內務府三旗,分佐領、管領。其管領下人,是我朝發祥之初家臣;佐領下人,是當時所置兵弁,所謂凡周之士不顯亦世也。
鼎業日盛,滿洲、蒙古等部落歸服漸多。于天命元年前二載,遂增設外八旗佐領。而內務府佐領下人,亦與管領下人同為家臣,惟內廷供奉親近差事,仍專用管領下人也。
國家既設外八旗,列瓖黃、正黃、正白為上三旗,護從御營也;列瓖白、正紅、正藍、瓖紅、瓖藍為下五旗,隸于諸王統帶也。其各衛府家臣曰王包衣(只有下五旗,無上三旗),除不得挑各旗錢糧及預選秀女外,其余登進之階,與八旗相同。若食錢糧,只準在本府也(按︰清語對音應作波衣,相沿作包衣)。戶下旗人,原是舊日勛戚自帶之兵,今皆歸于八旗各該佐領名下。
莊頭旗人,或國初帶地投充,或由兵丁撥充屯田,今皆歸內務府會計司管轄,不列于佐領、管領之內。若考試登進,則暫附于管領。
旗人之家人,雍正六年以前收養者,隨同出征,殺賊立功,亦許登進。有公罪銷檔之旗人,只黜本身旗籍,子孫仍在檔冊(檔冊即譜系也)。有卑賤之罪,則並其子孫除之。莊頭有罪,除為壯丁。家人經主人銷檔遣去者,謂之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