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帖式為文臣儲材之地,是以將相大僚,多由此途歷階。清語稱筆帖式曰筆特赫式,大學士曰筆特赫達(讀平聲)。稱翰林院曰筆特赫衙門,蓋皆文學之稱也。天命年,文館大學士俱加巴克什之號。天聰五年七月,諭曰︰文臣稱巴克什者,俱停止,均稱筆帖式;如本賜名巴克什者,仍其名。此筆帖式設官之制也。
國初都沈陽時,未備文學翰林之職,凡制誥簿籍,皆筆帖式司之,其階級有五品、六品,七、八、九品分別,以比于學士編檢。至雍正午間,各部院尚有六品筆帖式。今惟內府、理藩院有六品委署主事,即六品筆帖式之遺意也。
天聰三年四月,命巴克什(諳習文學之稱)。達海同筆帖式剛林等(剛林後官大學士)翻譯漢字書籍,筆帖式吳巴什等四人記注本朝政事。雍正年,筆帖式仍轉翰林編修等官。今則職視丞簿,惟內升主事、外補府貳而已。惟滿洲進士、舉人出身之筆帖式,可轉贊善,猶存舊時體制。
國初,筆帖式亦奉皇華之役,道光初年,僅存有賚頒制誥之差,今亦停矣。康熙四年,奉上諭曰︰“朕前遣侍衛至鐵索橋掛匾,還京回奏,彼處督撫饋銀六千兩。夫一侍衛而費用至此,則凡部院司員、筆帖式等差遣往來,又不知如何矣。”揆度當日情形,筆帖式一官,卑于侍衛,其權要聲勢,應重于侍衛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