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蒙古

類別︰子部 作者︰清•福格 書名︰听雨叢談

    蒙古者,西北外藩各部之通稱,如十八省之為漢人也。各省族類風俗不同,各部蒙古亦自不同也。內地以大江限南北,塞上以沙漠瀚海限內外也(瀚海即戈壁地,浮沙不生水草)。漠南六盟曰內扎薩克蒙古,屬于理藩院旗籍司,或誼屬戚畹,或著有勛勞,或率先歸附,以奉其土地人民,比于內臣。定鼎以來,屏藩攸寄,帶礪之封,爰及苗裔,錄功存舊,或選備宿衛,授以職司,編戶比丁,均與八旗蒙古無異。漠北外扎薩克四盟、喀爾喀三汗,于國初同時歸附納貢。厥後漠北蕩平,庇我宇下。康熙之世,超勇親王策稜有功,另置賽音諾顏一部,授為大扎薩克親王,俾與三汗共為北部屏翰,其恩禮均與漠南蒙古同也。至青海則元之戚族,西藏則元之臣僕,至今雖通朝貢,與稱甥舅為外戚者殊科。此蒙古四大部之梗概也。漠南以科爾沁功績最著,故封建獨繁,祿糈亦視各蒙古為厚。漠北則以超勇親王策稜戰功為多,故生沐殊恩,復邀廟配,且子孫三世繼為定邊左副將軍,北部三汗皆歸節制,功業之盛,為藩臣之最懋者。

    插罕部蒙古,元之嫡派子孫也,又曰林丹汗。天命四年,士馬強盛,橫行漠南,自稱統領四十萬眾蒙古國主巴圖魯青吉斯汗。天聰八年,亡于青海。其子額哲率所部奉傳國璽來降,封親王,位冠四十五旗貝勒之上。編其眾為旗,安置義州。其弟襲爵,傳至布爾尼,當康熙十四年吳三桂之變,征其兵不至,且煽奈曼等部同叛。命信郡王鄂扎督師,圖海副之,率不附逆之科爾沁等部蒙古兵討之,犁其庭為牧廠,移其眾于宣化、大同邊外,編為二翼。其旗內官事地土,治以獨石、豐鎮等四廳,轄以都統,隸于理藩院典屬司。此八旗在蒙古四十九旗之外,官不得世襲,事不得自專,與各扎薩克蒙古君國子民不同。又歸化城土默特蒙古二旗,明順義王俺答之後,先滅于插漢。太宗平插漢,仍其故封,還其王印,旋以叛除之。定鼎後,封為輔國公世爵,不理旗務。其部眾均隸于將軍、都統,治以理事同知、通判,與在京之八旗蒙古相同,而與插漢大同小異(插漢即察哈爾)。

    科爾沁部,在喜峰口外,天命年來歸,乃元太祖弟哈薩爾之後,明初置兀良哈三衛之一也。因同族有阿魯科爾沁,乃號嫩江科爾沁以別之。其扎賚特、杜爾伯特、鄂爾羅斯三部,皆科爾沁一部所分,兄弟同牧也。自天命年來歸,至乾隆初,冊後三,尚主八,有大征伐,輒屬橐先驅,功在竹帛,又非直親懿而已。

    鄂爾多斯,天命九年來歸,乃元太祖十六世孫巴爾甦之後,居河套中,設扎薩克七,各治一旗,自為一盟,為蒙古一大部也。

    奈曼部、敖罕部俱天命元年來歸,巴林部□年來歸,克什克騰部八年來歸,烏珠穆沁部八年來歸,甦尼特部九年來歸,浩齊特部八年來歸,喀爾喀左翼順治十年內附,均為元太祖十五世孫達延車臣汗之裔。

    扎魯特天命二年來歸,元太祖十八世孫之後。

    翁牛特七年來歸,元太祖弟諤楚因之後。

    阿巴哈納爾部崇德時來歸,阿巴噶部天聰九年來歸,元太祖季弟勒格圖之後。

    茂明安天命八年來歸,元太祖仲弟後。

    喀爾喀皆成吉思汗之後,元太祖十五世孫、車臣汗之季子格呼森扎賚爾,有曾孫阿巴岱,世號土謝圖汗者,與其旗車臣汗、扎薩克圖汗,共為三汗。其地東西五千里,南北三千里,北界鄂羅斯,南盡瀚海。又謂之和林,元代發祥之基也。雍正年增置賽音諾顏部一部,共八十二旗。皆天命時通使,國初始來歸。

    厄魯特,其部曰衛,又曰準噶爾,有四種,與土爾古特、回特、唐古特,雖均為蒙古之族,亦如滿洲之有島居邊氓錫伯、鄂倫春也。自噶爾丹誅夷後,更不得與蒙古比矣。

    青海和碩特部,元太祖弟哈薩爾之裔,十九傳至明末稱固始汗。又土爾扈特四旗、準噶爾綽羅斯二旗、輝特一旗,則出自元太師脫歡之後。西域蒙古、四衛拉蒙古,皆脫歡及瓦剌也先等之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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