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名畿輔之地為直隸省,此制自明季始也。明以北京之畿為北直隸,南京為南直隸。考其原起,蓋元季天下為十三行省,各置行省中書平章政事一員以理之,如今之有巡撫也。洪武七年,改京畿應天各府為布政司,直隸于京師,不屬于行省。其後盡改行省中書為布政司,而仍其舊名,謂之各省布政使。沿訛至今,不可改也。
按各省有直隸州知州、直隸同知、通判,當初原是直隸于行省中書,不歸知府鈐轄。今則直隸州不屬于知府,亦此意也。
又按宋以前郡守即知州也,惟畿輔及龍興之地,始升州為府,若山西並州之為太原府、河南汴州之為開封府、安徽壽州之為壽春府、廣東端州之為肇慶府者,皆是也。知州皆有附郭之縣尹,未嘗自親民事。元初,省知縣,乃令知州兼理縣事。明初,盡並附郭之縣入州,如今之直隸州也。其後知州皆屬于知府,小縣又屬于知州,大縣逕隸于知府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