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王,紅羅五龍曲柄蓋一,紅羅繡四季花傘二,紅羅銷金瑞草傘二,紅羅繡四季花扇二,青羅繡孔雀扇二。
親王世子,紅羅四龍曲柄蓋一,紅羅四季花傘一,紅羅銷金瑞草傘二,紅羅四季花扇二,青羅孔雀扇二,郡王減四季花傘,余與世子同。
郡王長子,減紅羅銷金瑞草傘二、紅羅四季花扇二,余同郡王。貝勒同。
貝子,紅羅繡金傘二,紅羅四季花扇二。鎮國公、輔國公傘扇各一,制同貝子。
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均用杏黃傘一,青扇一。
固倫額駙,雲羅紅傘二,不施繡,青扇二,施以方金。
和碩額駙,杏黃雲羅傘二,青扇二,施以方金。
郡主額駙以下,皆杏黃傘。
公、侯、伯、子皆杏黃傘,青扇,飾圓金四塊。男爵,杏黃傘,扇飾圓金三塊。
京官一品至四品皆杏黃傘一,青扇二,飾圓金四塊(一品四塊,遞減至四品,用灑金),用清漢文書餃。
外官自一品至四品均用杏黃傘、青扇各一,不加繡飾。五品以下藍傘、青扇。雜職及武職六品以下官皆無傘。
按,今京官平時不設儀仗,昏喪大事,咸用雲緞紅傘,或用繡蟒紅傘。外官自將軍、督撫下至六品文武官皆用素緞紅傘,七品知縣以下官用藍傘,並無杏黃傘蓋之制。中外都覺黃傘為尊,非神廟出巡,弗敢濫用。今考道光年重訂《通禮》所載,鎮國將軍、公、侯、伯以下,均不能用紅傘,是紅傘之制,尊于黃傘遠矣。今之錯誤,不知始于何年,無從問訊。
又按,京卿轎前,從前均有鞭棍引導,近年未見有用者矣。今惟步軍統領、左右翼總兵輿前用雙鞭開道;步軍翼尉、步軍司員、筆帖式用單鞭開道;街道廳御史在城外用鞭板鎖棍開道,一入內城門即撤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