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賈之中,非異才不能主持,蓋出入數百萬,所用數百人,無官法以維制之,悉賴一己之惠足以感人,一己之才足以服人,始可為保家上策。故余常曰人世有五良︰一良相,二良將,三良吏,四良醫,五良賈。統而言之,其良者必洞曉人情者也。如臨川之李太翁,新城之陳太翁,皆可以為百世之法,士大夫所當引以為愧者。
李以一雨傘至廣西,年已五十余,屢不得意,至六十三四歲始積聚八千金。挈眷歸,途遇舊交某通判,以虧空拿問,班荊永訣,遽以八千金為代償。不三年,其人升粵西臬,適鹽埠乏人,乃屬公往,開藩庫以五萬金假之,自是所向輒利,未八十已二三百萬矣。年至九十五始終,猶見其孫春湖侍郎入翰林也。六十以前早衰多病,七八十時轉健,齒落復生,八十二猶舉一子。凡江西、廣西善舉,無一不與。蓋天之報善,其陰德不止救某通判一事也。
陳則業皮匠,終身一錢不苟,合縣有疑難不平,輒就之決,恭儉慈讓,德孚遠邇,人敬之過于理學大儒也。其子以甲科任觀察,有道學名。子孫皆列通顯,富與貴皆集焉。天道清明,異人迭見,彼偽為方嚴廉介者,豈不愧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