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本朝開國方略

類別︰子部 作者︰清•陳康祺 書名︰郎潛紀聞二筆

    (九則)

    天命十一年,設八旗大臣。天聰二年,定文館職司;五年設六部;六年定城守官三年考察之例;八年定八旗職官名;十年更定內三院。崇德元年,定內院官制,設都察院;二年設八旗議政大臣;三年設理藩院,定部院制;八年設禮部、蒙古理事官。此我朝澄敘官儀之始。

    太祖乙卯年定八旗軍制。太宗天聰三年三月,定軍令于外藩;八月,定行軍賞罰例;五年,定出征軍制。崇德八年,定軍律。此我朝整敕戎行之始。

    天命五年六月,設納言之木于門外。天聰五年,令貝勒大臣盡言直諫。此我朝下詔求言之始。

    天命二年,令詳慎訟獄。天聰九年,禁徇私枉斷。崇德五年肆赦。此我朝明刑弼教之始。

    太祖乙卯年,令群臣舉賢才;五年令貝勒大臣子弟就學,三年授舉人、生員官階,優免丁役。此我朝興賢勸學之始。

    天聰六年,行新定朝儀。崇德元年,行太廟薦新禮;三年諭禮部申明禁令;八年定內外相見禮。此我朝班朝肅廟之始。

    太祖甲寅年,令國人屯田曠土。太宗天聰九年,禁濫役妨農。崇德元年,禁屯積米谷,令及時耕種;二年令各屯堡及時勸農。此我朝重農貴粟之始。

    天聰元年,發帑賑饑;二年,發帑資民嫁娶,崇德二年,諭貸粟資民;六年,以歲歉諭行備荒事例。此我朝孚惠民生之始。

    天命八年,勖群臣勤職;十一年,勖諸貝勒毋習逸樂。崇德二年,諭諸大臣勤修國政;七年,諭諸王貝勒勤修政事。此我朝誡諭臣工之始。

    已上九則,均見《開國方略》。我祖宗一隅肇造,業業兢兢,當周綿商<鳥乙>之始基,已姚典姒謨之畢備。考其時,正明國末造,君暗臣煬,百度浸弛,無復綱紀興亡之故。蓋不待王師入關,真人定鼎,而早可了然。後有萬年,殷鑒不遠,聖子聖孫,作求世德。念之哉!戒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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