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陳鴻應詔陳言之剴直
類別︰子部 作者︰清•陳康祺 書名︰
郎潛紀聞三筆
宣宗登極之初,下詔納言,一時上書者多務剴直,而錢塘陳參議鴻所言尤切中。其論听言、用人、理財疏雲︰“听言有三︰曰虛受,曰聰听,曰明辨。用人有三︰曰隨時保舉,曰破格擢用,曰即事考核。”其請復日請以畿輔營田、水利二大端,亦為世所傳誦。嗣請復兩浙鹽制,裁鹽政歸巡撫,遂為營私者側目。及稽查銀庫,籌杜積弊諸私,人尤多不便,屢 之。雖賴聖明曲賜保全,而參議已不安其位。然未幾,假照截留之獄起,其弊皆由銀庫,連染者至千余人。吏臨刑有嘆者曰︰“使陳公在,何至此。”亦足見參議之居官,去削稜劃崖、隱釀巨禍者萬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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