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地名節稱

類別︰子部 作者︰清•方浚師 書名︰蕉軒隨錄

    何子貞撰其先文安公行狀,列文安在府尹任奏疏,動稱“順屬”,人譏其陋。謹讀乾隆間高廟諭旨︰“內外各衙門題奏事件,遇有地名字面,理應遵照全寫。向來章疏只圖省便,每將地名節稱一字,其謬不可枚舉。如熱河之但稱為‘熱’,多倫諾爾之但稱為‘諾’,則其尤甚者。此皆幕友吏胥相沿行文陋習,形之奏牘,殊非敬謹入告之體。昨戶部進蠲免海州、沭陽積欠本內,輒照原題寫作‘海屬’字樣,內閣亦即照依票簽,經朕指示改正。今楊應琚奏開渠增墾一折,稱巴里坤為‘坤城’,亦令增改發鈔矣。前因各該衙門有稱滿洲、蒙古作‘滿、蒙’者,曾經降旨訓飭。此等字面,皆可類推,何竟不知舉一以例三耶?嗣後凡遇地名字面,一概全寫,不得競 簡易,致乖體制。欽此!”按︰割裂地名字義,最為鄙俗。予曾見無為州公牘稱“無邑”,尤可笑。近日粵東羅定屬邑每稱“三羅”,亦無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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