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光祿寺廚役

類別︰子部 作者︰清•方浚師 書名︰蕉軒續錄

    《漢舊官儀》︰“太官、湯官,奴婢各三千人,置酒皆緹糸 蔽 ,上食用黃金口器。”奢侈之習,自古已然。明光祿寺職上膳饈及宴享諸務,與閹寺交涉,蠹耗至不可紀極,稍正色其間,輒怨侮叢集,譴禍隨之(見歐陽旦文集)。其上供品物,皆榷之長安中賈人,不時予其直,積負萬計,賈人多破產者。南京光祿寺歲進酒十萬瓶,由軍民轉運,遇有稽延,屬吏往往獲罪。楊峻在官時,始請改歸巡倉者監之。徐文貞(階)有《清查光祿寺廚役疏》雲︰“臣等看得該寺廚役,嘉靖九年議準不足四千名方許收補,蓋本以四千名為額數。後雖加添一百名,揆之事理,總當不過四千一百名。伏乞敕下該寺堂上官,逐一清查明實,以四千一百名立為總額,而酌量各署事之繁簡,分派某署若干以為細額,庶該寺不致動稱缺乏,有誤供應。”雲雲。觀廚役一項,人數之多如此,無怪乎萬歷以後宮中脂粉錢開銷至四十萬兩,馬口柴、紅螺炭需用至數千萬斤也。我朝光祿寺,一切用度,俱有定制。惟御膳房屬之內務府衙門。恭讀《會典》內載︰“膳房屬下庖長四名,副庖長四名,庖人五十名,廚役二十八名。”又內膳房廚役六十七名。通計不過一百五十三名。緬維祖宗昭儉防奢,實足為萬世法守矣(又按︰明太常寺廚役嘉靖間亦多至一千三百六十三名,經徐階等議準,以一千名作為定額,以三百名供續增差撥及備臨時事故,可謂冗濫。又按︰沈德符《野獲編》載︰“嘉靖十年,光祿寺廚役王福力請遷興獻王梓宮葬于北京,上命會議。尚書李時等極論不可,乃寢。”廚役上封事,議大禮,誠亙古僅見事。又按︰正統時奈亨以光祿寺廚役得官本寺卿,歷戶部侍郎,亦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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