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邑令宜為循吏
類別︰子部 作者︰清•王之春 書名︰
椒生隨筆
姜明叔曰︰邑令乃字民之官,關系重甚。魯《論》一書,吾夫子獨丁寧于為宰為令之戒,而他職不與焉,實以得百里而君之,乃斯民休戚之寄,故曰︰“可以寄百里之命。”宋林德崇父與監司啟有雲︰“鳴琴堂上,將貽不治事之譏;投巫水中,必得擅殺人之罪。”劉潛夫宰建陽,亦有一聯雲︰“每嗟民力,至叔季而張弓;欲竭吏能,恐聖門之鳴鼓。”曾滌生侯相督畿疆時,撰聯勖屬吏雲︰“無日不以龔黃召杜相規,願諸君力行古道;斯民正當水火刀兵之後,賴良吏默挽天心。”寧為循吏,毋為能吏。為令者,宜自審焉。
(快捷鍵:←)
上一頁
  
回書目(快捷鍵:Enter)
  
下一頁
(快捷鍵:→)
如果你對
椒生隨筆
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
椒生隨筆
》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