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德類 ○胡封翁

類別︰子部 作者︰清•葛虛存 書名︰清代名人軼事

    官府案牘,有更易一字而輕重懸殊者,吏胥每藉是以舞弊。惟通州胡太宗伯長齡之封翁,嘗改一字,救人之生,可以為法。封翁嘗為州吏,承行盜案,犯供糾眾自大門入,已定讞矣。翁知眾犯因貧苦偶作竊,非真巨盜,言于官曰︰“此到案而即承認盜情,必非久慣為盜者,今首從皆斬,似失入矣。”官以上司催迫,不及更繕招冊為辭,翁請于大字添一點,為“自犬門入”,且言某仰體公好生之心,並無私弊,官悟而從之。一舉筆間,而拯十余人之命,宜其食報于後。按《五代史》,張居翰改詔書“一行”為“一家”,免蜀降人千余,其事亦有足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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