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李文忠徇私壞法

類別︰子部 作者︰清•胡思敬 書名︰國聞備乘

    湖北候補道楊宗濂初為御史鄧承修所劾,改官直隸,太僕少卿延茂、御史屠仁守再劾之,遂革職,永不敘用。總督李鴻章與宗濂有舊,極力為圖開復,時部例方嚴,久之不得當。適園工興,費無所出,醇親王奕言 假巡閱為名赴天津,與鴻章籌商移用海軍費。鴻章曰︰“海軍籌款不易,常捐為部例所限,亦所獲無幾。無已,其令諸臣報效乎?”因授意宗濂,令乘機報效二萬金。醇王大喜,回京即取中旨復宗濂官,交北洋委用。此朝廷壞法之始。或雲鴻章丁未會試臥病闈中,幾不能完卷,宗濂父延俊與同號舍,為之捉刀,遂舉進士,故厚遇其子,不惜破法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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