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至二十五日,糧商米販致祭倉神,鞭炮最盛。居民不盡致祭,然必烹治飲食以勞家人,謂之填倉。
按,《北京歲華記》雲︰二十五日人家市豕牛羊肉,恣餐竟日,客至苦留,必盡飽而去,謂之填倉。此條所記與今大略相同。惟富貴之家從未有食牛肉者,亦未有客至苦留之說,乃記者一隅之論也。
正文 ◎填倉類別︰子部
作者︰清•富察敦崇 書名︰燕京歲時記
| |
(快捷鍵:←) 上一頁   回書目(快捷鍵:Enter)   下一頁(快捷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