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微時曾娶一有夫之婦為妾,得志後,妾死。乃自撰《絳雲小傳》,極稱其妾之慧秀賢淑,工書善畫,所紀瑣事甚多。其開宗明義謂妾自言,雖侍前夫年余,並未破瓜雲。
文性極儉,在河南太守任中,衣衫襤褸。每晨醒,即于枕上呼童買蒸饃饃一個,送至衾中,大嚼。文早起盥面,必敷胭脂水,否則不能見客,蓋面上有煙灰之色故也。
拳匪起時,文煙癮日增。及聞兩宮西狩,則終日臥床吸鴉片,榜其房門曰︰“此處停靈,閑人免進。”
文不用家丁,伺候皆親兵,不準呼大人,只準呼二爺。文見上官,皆不請安,惟見榮中堂則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