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江一麟夫婦相規

類別︰子部 作者︰清•龔煒 書名︰巢林筆談

    明婺源江公一麟,以賢牧升部郎。將北行,取俸十兩,令州民趙鍔治船。及登舟,見修理整備,問所費?鍔對如前數。不信,密查各色工匠費,實倍之。乃取銀六兩;扇三十柄,墨二斤,計直四兩余者償之。鍔固卻,以公堅持,乃受。其夫人素賢,謂公曰︰“既知十兩,即當如數償之,而別以扇墨酬其勞可也,何靳此?”公面發,亟以四兩補之,鍔益不敢受。公怒曰︰“乃使我不如一婦人耶?”予以公之償鍔已足,夫人猶以為歉,公以夫人之語,而猶以不如婦人為嫌。其平日之善善相規,施德于民者何盡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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