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王翱好行贖罪法

類別︰子部 作者︰清•龔煒 書名︰巢林筆談

    王忠肅公翱治訟,好行贖罪法,曰︰“償命,無益死者之家,財或足以濟其用。”愚以為大不然。殺人者死,其法至當。若錢可以貸,則富豪益橫,且使其妻子忘大仇而利資用,滅絕天理之甚。先王明罰敕法,以通刑之變,金作贖刑,蓋指罪之極輕者,殺人之罪何罪,而可概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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