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王翱好行贖罪法
類別︰子部 作者︰清•龔煒 書名︰
巢林筆談
王忠肅公翱治訟,好行贖罪法,曰︰“償命,無益死者之家,財或足以濟其用。”愚以為大不然。殺人者死,其法至當。若錢可以貸,則富豪益橫,且使其妻子忘大仇而利資用,滅絕天理之甚。先王明罰敕法,以通刑之變,金作贖刑,蓋指罪之極輕者,殺人之罪何罪,而可概之哉?
(快捷鍵:←)
上一頁
  
回書目(快捷鍵:Enter)
  
下一頁
(快捷鍵:→)
如果你對
巢林筆談
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
巢林筆談
》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