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作傳須如繪像

類別︰子部 作者︰清•龔煒 書名︰巢林筆談續編

    為人作傳狀志銘,須如繪像肖其人方好。即加修飾,亦須存四五分真面目。今人只雕一具足好相,逢人便印耳。子孫無不樂道其祖父,然亦必予之以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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