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蚺蛇膽。《嶺南雜記》︰蚺蛇,粵西及南海州縣有之。《北戶錄》雲︰大者長十余丈,圍七八尺,多在樹上候獐鹿,過者吸而吞之。至鹿消,即纏大樹上出其頭角,乃不復動。土人伺之,以竹簽簽煞之,取其膽。
按蚺蛇膽諸說不一,《嶺南雜記》謂捕之之法,度其出入之地,先釘羅樁數行,狹僅容其身,壯土持橄欖棍,其中一人出外 婦人裙以招之,蛇望見即昂頭,高五六尺來逐。人退入羅樁內,蛇到狹處,蜿蜒屈伸間,人持棍擊之,且退且擊。
視其首俯地,則無懼矣。以葛藤系其頸而牽之。每擊一下,則皮肉蹙縮成泡而血凝,即護身膽也。其力大減,多以亂真。真者乃在腹內,價過兼金,《瓊州志》雲︰遇人擊傷,膽即至傷處護之,故獨重膚膽,腹中之膽無用也。“《廉州志》雲︰上旬在頸,中旬在心,下旬在尾。性耐死,取膽釋之,猶活。《廣州志》雲︰膽有三︰一曰旱膽,能療目;一曰水膽,能止瀉;一曰護身膽,為熬刑藥。《南裔異物志》又雲︰蚺蛇牙長六七尺,土人尤重之。雲闢不祥,利遠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