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蚺蛇胆

类别:子部 作者:清·李调元 书名:南越笔记

    有蚺蛇胆。《岭南杂记》:蚺蛇,粤西及南海州县有之。《北户录》云:大者长十余丈,围七八尺,多在树上候獐鹿,过者吸而吞之。至鹿消,即缠大树上出其头角,乃不复动。土人伺之,以竹签签煞之,取其胆。

    按蚺蛇胆诸说不一,《岭南杂记》谓捕之之法,度其出入之地,先钉罗桩数行,狭仅容其身,壮土持橄榄棍,其中一人出外妇人裙以招之,蛇望见即昂头,高五六尺来逐。人退入罗桩内,蛇到狭处,蜿蜒屈伸间,人持棍击之,且退且击。

    视其首俯地,则无惧矣。以葛藤系其颈而牵之。每击一下,则皮肉蹙缩成泡而血凝,即护身胆也。其力大减,多以乱真。真者乃在腹内,价过兼金,《琼州志》云:遇人击伤,胆即至伤处护之,故独重肤胆,腹中之胆无用也。“《廉州志》云:上旬在颈,中旬在心,下旬在尾。性耐死,取胆释之,犹活。《广州志》云:胆有三:一曰旱胆,能疗目;一曰水胆,能止泻;一曰护身胆,为熬刑药。《南裔异物志》又云:蚺蛇牙长六七尺,土人尤重之。云辟不祥,利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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