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保童生

類別︰子部 作者︰清•嚴有禧 書名︰漱華隨筆

    懷宗令臣工保舉州縣正官,原限舉人生員,不及童生。宋今礎之普在垣中,保一童生。或問之,宋曰︰“此人年老,不能服官,聊復塞責,以免連坐之累耳。”其人既經保舉,即于里中具冠帶、張蓋、乘輿,其兒婦偶有小過,怒甚曰︰“吾今己為官,當行官法。”集親族杖之,其婦當夜縊死。父母訟之官,未及訊質而童生亦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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