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仙佛紀、神鬼紀 ○龔弘遇赴任城隍神

類別︰子部 作者︰明•施顯卿 書名︰奇聞類記

    嘉定龔公弘由,即署擢兗州知府,將之任,舟阻。北河旁近艤有官艦,詢之,答曰︰“兗州新知府赴任也。”公驚曰︰“豈有一府除兩知府者?或假冒以害人者也。”使人通問,艦中冠袍貴人即造公舟拜謁。公怪之,答曰︰“知府雖同,幽明則異。”公曰︰“得非城隍之神乎?”曰︰“然。”公曰︰“鄙人何德,獲與神遇?”曰︰“以公正直,故相見也。”公曰︰“到任後可許再見乎?”曰︰“公入廟時,第止騶從,于門外公獨登堂,則相見矣。”他日公謁廟,果如教,輒相見。一日,公入,語案牘之勞。答曰︰“吾檢勘陽間事更勞也。”公曰︰“神所司可使鄙人見之乎?”曰︰“公第閉目即見矣。”公因閉目,果見堂下囚徒紛紜,哀苦百狀。有一婦人,乃公同寮推官妻也,以鐵釘釘一指,望見公,哀鳴乞救。公詢于神,且為營救。神曰︰“此婦妒悍,殺妾子三四人,致推官絕嗣,故受此報。奉公教,稍寬指釘,但死則不可免也。”又見府中工房某吏,兩手俱釘。公問之,神曰︰“此人先為刑房,屈法殺人,今當抵罪。”已而公還府,會推官妻指瘡十余日,痛不可忍。公入問疾,推官曰︰“頃者指瘡少寬,方熟睡也。”又使人問吏,吏方兩掌瘡甚,公諭推官當豫後,具令吏外徙。甫三日,推官妻與吏俱死。公在郡數年,有疑事輒請于神,以是人不敢欺雲。(《涉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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