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論尺

類別︰子部 作者︰明•董谷 書名︰碧里雜存

    按《家語》孔子雲︰“布手知尺,布指知寸,舒肱知尋。”蓋用手拇指與中指一叉,相距謂之一尺。兩臂引長剛得八尺,謂之一尋。中指中節上一紋,謂之一寸。蓋中指有二橫紋,準上一紋也。後世營造尺,始準下紋,但不知始于何時。宋儒以為本于仁宗中指中節,恐未必然。若以古準今,每尺當今七寸七分耳。今以拇指與中指自臂腕一叉,盡處謂之尺脈,此亦可驗。然程子又言,古尺僅當今五寸五分弱。則文王十尺,當今五尺五寸。六尺之孤,當今三尺三寸。棺七寸,當今三寸八分強而巳。不知其異于《家語》者,何也?然文王五尺五寸,可謂短矣,恐還準作七尺七寸者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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