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端肅公雖立身清峻,而弘人之度,未嘗不優。為浙江方伯,執法不撓。時巡按御史某公,某某處人也。公以伉直不為加禮,某公疑公易己,積不能平,乃摭公十惡奏之。銓曹廉其非實,量移公雲南而已。公居之恬然,不以為介,曰︰「御史言是邪,譴死無恨;無然自有公論在矣。」居恆嘗曰︰「犯而不校,某敢當之。」即某公事,知其言不虛也。余外舅王公又言︰公為都御史,里居嘗用鄉夫肩小輿行道中。一御史前騶呵之,峻不避,御史遣問之,公答曰︰「鄉官。」又問「何官?」答曰「梁某也。」御史悚然,亟尾公輿造其庭請罪。公曰︰「何罪之有?第驄馬行,人人斂手避,小輿而敢突之,必有以,可勿問耳。」揖之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