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六 閣部爭權

類別︰子部 作者︰明•朱國禎 書名︰涌幢小品

    萬歷十七年以後。閣部如水火。部臣不安其位。反得享其名。夫有所不安。則閣亦不得獨安矣。有所享。則閣之所享者。又可知矣。此國家最不幸處。既閣權日輕。部臣自寬。稍稍相安。此際得一名世大臣。如馬鈞陽、劉華容其人主之。內調宰輔。外統百官。崇廉黜貪。獎恬抑競。天下可大治。無奈時之乏人何也。循資而進。老者居先。二三十年。回翔出入。垂涎之精神一旦如願。急欲發揮。倀無所之。憒無所分別。悻悻必欲求振其權。遂有一二匪人窺之。投入懷中。其氣、其辨、其作用。果自不。遂深信。任為腹心。倚為命脈。而又呼朋引類。張局作威。闢之老和尚。領袖眾沙彌。鼓缽百花喧鬧中。只得隨其奔走。甘受驅使。不自覺。夫其人果正人也。必不乘勢。暗牽其鼻。竊其權。既竊之矣。何所不至。且誰之權而可竊也。竊必私。私必雜。兩者膠膠結結。極之顛倒是非。淆亂黑白。官常日替。秕政田滋。四民失業。百蝟皆張。以至今日。其禍乃烈。然則竊者。與被竊之失主。當坐何律。律所不載。在家為家運。在國為國運。在天地為天地之剝運。噫。存而不論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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