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凡例
類別︰子部 作者︰明•張大復 書名︰
梅花草堂筆談
有乞書馮咸甫者必廉其困頓時乃肯下否即善價都不得乞一字里富人求書墓石謀之其客客不許久之曰可行矣乃令富人持緡錢數千與設凡例約五文下一字取 納之為欣然下筆書石將半馮目其 曰已足遂不復作昔裴晉公祈皇甫持正作福先寺碑記酬以千緡皇甫怒曰碑文三千字一字一緡更減不得裴笑而足之張子曰吾欲處皇馮之間半則不半滿則須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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