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十一  卦以八除

類別︰經部 作者︰邵雍 書名︰梅花易數

    凡起卦不問數多少即以八作卦;數超過八數即以八數遞除,以余數作上卦。如一八除不盡,再除二八,三八,直至除盡八數,以零數作卦,如得八整除,即坤卦,便不必除也。

    【白話釋意】

    以數字起卦時,用八作除數,不論數字大小,超過八的數字都以八除,以所得的余數作卦;小于八的數,就以本數起卦。按照《伏羲先天八卦土》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的對應次序起卦。余數為零時,以八數起卦,即為坤卦。卦數為八時,不必再除,也以八數起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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