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十一   屋舍佔第四

類別︰經部 作者︰邵雍 書名︰梅花易數

    凡佔屋舍,以體為主,用為屋舍。體克用,屋之吉;用克體,居之凶。體生用,主資材衰退;用生體,主門戶興隆。體用比和,自然安穩。

    【白話釋意】

    大凡佔測屋舍,以體卦為主,用卦代表屋舍。體卦克制用卦,屋舍便吉利;用卦克制體卦,家舍就會有危險的事情發生。體卦生扶用卦,就會資材損耗;用卦生扶體卦,門戶就會興旺發達。體卦與用卦兩卦比和,就會安然無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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