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十六  求名佔第九

類別︰經部 作者︰邵雍 書名︰梅花易數

    求名佔第九

    凡佔求名,以體為主,用為名。體克用,名可成,但成遲。用克體,名不可成。體生用,名不可就,或寅名而喪。用生體,名易成,或因名而得。體用比和,功名稱意。欲知名成之日,生體之卦氣詳之。欲知職任之處,變卦之方道決之。若無克體之卦。則名易就,止坎卦體時序之類,以定日期。若在任佔卜,最忌見克體之卦,如卦有克體者,即居官見禍,輕則上司責罰,重則削官退居。其日期,看克體之卦氣者,于八卦所屬時序中斷之。

    【白話釋意】

    凡佔測功名,以體卦為主,以用卦代表求名。體卦克制用卦,功名雖成,但成功得遲。用卦克制體卦,不會功臣名成名就。體卦生扶用卦,功名難成,或因追求功名而遭受損失。用卦生扶體卦,功名就容易得到,或因功名而得到別的好處。體卦與用卦比和,追求功名就會稱心如意。若想得知功名成就之日,可根據生體之卦卦氣旺項的時間推斷,若想知道在什麼地方任職,可根據變卦的所屬“方道”來推斷。如果沒用克制體卦的卦,功名就會容易得到。決斷時應只看卦體的旺相時序。來確定應驗的日期。如果是在任時佔卜,最忌出現克體之卦,果真得到克體之卦,當官時就會遇到禍端,輕則遭到上司責罰,重則被降級撤職。應驗日期,以克體之卦的卦氣相對時序推斷,可根據“八卦萬物屬類”所屬時序一項推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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