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三十三  筆畫長短

類別︰經部 作者︰邵雍 書名︰梅花易數

    如“吉”字,上作“土”字,終作土人。如作“土”字,乃“口”在下,問病必久。若身命屬木,自身無妨。否則,屋下木土生,不過十日必亡。

    如“常”字,上作“小”字,只是主家內小口災,不為大害。若上草作“小”,如此寫,乃是“災”字,頭中乃“門”字,下是“吊”字。主其人大災臨頭,吊客入門,大凶。然亦須仔細,仍觀人之氣色。象人而言,如土人氣色黑惡,其人必退,若土命者,必死。俱不過十日。

    【白話釋意】

    就像“吉”字,如果把“吉”字上面的“士”字規矩地寫成“士”字,預示此人終作士人。如果把“士”字寫成“土”字,“口”字又在下面,佔問疾病,預示病人會長久不愈。如果其人身命屬木,其人自身沒有妨害。否則,房屋下面有木生土,預示此人十日內一定死亡。

    就像“常”字,上面寫成“小”字,主此人家內小口有災難,但不會有大的災害,如果上面潦草成“小”字,這樣寫,就是“災”,字中乃是“門”字,下面又是“吊”字,主其人要有大的災患臨頭,神煞吊客入門,必有大凶。遇到這種情況也要仔細分析,仍然要仔細觀察此人的氣色。如果其人面部氣象呈黑惡之象,其人又是屬于土命的,必然死亡,都活不過十天。


如果你對梅花易數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梅花易數》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