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六十五  土式

類別︰經部 作者︰邵雍 書名︰梅花易數

    “^”︰此橫劃連勾,作土稱是也。如橫畫無勾,直畫無撇捺相輔,此為寒土化水用,故“無直無勾獨有橫,土寒化水復何雲”也。如“二”字、“且”字、“竺”字之類也。如“血”字、“土”字與直相連,仍作土看。

    “十”︰歌雲︰“橫直交加土最深”也,即此是也。凡橫書有一直在內為木,非深厚之土不能培木,所以雲︰土最深也。余仿此。

    “せ”︰歌雲︰“一點懸空土逆塵”,此乃沙塵也。凡“求”字,“戈”字,末後一點皆是。如“文”字,“章”字,當頭一點屬水,不在此論。“涼”字、“減”字,起頭一點亦屬水,不在此論。

    “一”︰此無勾之畫,為寒土,解見前。

    “ち人”︰此“點挑撇捺同相聚,其總將來化土音。”作土看。

    【白話釋意】

    “^”這種筆形屬于“橫畫連鉤作土稱”的情形。如果橫畫無勾挑,豎畫無撇,捺在旁,就視作寒土化水的筆形。所以,無豎無勾而僅有橫的筆行,一概作土寒化水看。例如︰“二”、“竺”等字的橫畫,都屬于這類情形。而“血”“土”“且”等字的橫畫與豎畫相交,則仍作土筆看待。歌訣曰︰“橫直交加土最深。”指的正是這種情形。余仿此類推。

    “せ”這種筆形在筆畫順序中處于最後一畫時,則屬于“一點懸空土逆塵”的情形,稱作“沙塵土”筆,“求”、“戈”等字的末後一點,都屬這種情形。而“文”“章”等字的當頭一點仍屬水筆,不在此列。

    “一”這種筆畫屬無勾橫畫,稱作“寒土”筆,解說見前。

    “ち人”這種形的點挑撇捺同聚在一起,屬于其總將來(拿來)化土音的情況,作土筆看待。

    干支辨

    橫中有直戊居中,畫短橫輕作己身。

    末點勾陳皆丑未,長而粗者戌辰同。

    “準”︰假如“聿”字之類,第二畫長,末後一畫長,余畫皆短。明長者為陽,土用。短者為陰,土用。必取橫中有直者為準,如無直者,及無依附者,另看輕細,雖長亦作陰土。

    “求”︰假如“求”點,可作己土丑未,其挑撇點捺,同相聚無名之土,不入于干支之論也。

    【白話釋意】

    干支中辰戌丑未即戊己都屬土。橫畫與豎畫的交加的筆畫加“十”字則配中央戊土,稍輕稍短的“十”字則配中央己土,筆順中最後一點,如“求戈”等字和“寣巡奶議秘孝e,配丑未陰土。稍長而粗的末點和勾陳筆形都配辰戌陽土。

    “聿”字之類,第二畫長,末後一畫最長,其余各畫皆短,則長畫配辰戌陽土,短畫配丑未陰土。分陰分陽的筆畫必須是橫直交加代字形,如無豎畫又無其他筆畫依傍,只是較細橫畫,則橫畫雖長也作陰土丑未。

    “求”字末點,可視作己土未土。這種字形的挑撇捺點相聚一處,視作不入干支的無名之土,所謂“其總將來化土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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