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洪武紀 ○封城隍制

類別︰子部 作者︰明•呂毖 書名︰明朝小史

    國初群神尚仍舊稱,洪武三年詔更之,城隍神亦始有封爵,府為公,州為侯,縣為伯,皆號顯。其制詞曰︰帝王受天明命,行政教于天下,必有生聖之瑞,受命之符,此天示不言之教,而人見聞所及者也。神司淑慝,為天降祥,亦必受天下之命。所謂明有禮樂,幽有鬼神,天理人心,其致一也。朕君四方,雖明智弗類,代天理物之道,實罄于衷。思應天命,此神所鑒而簡在帝心者,君道之大,惟天與神,有其舉之,承事惟謹。某處城隍,聰明正直,聖不可知,固有超于高城深池之表者,世之崇于神者則然,神受于天者蓋不可知也。茲以臨御之初,與天下更始,凡城隍之神,皆新其命,眷此郡邑。靈祗所司,宜封曰監察司民城隍顯佑公。顯則威靈丕著,佑則福澤溥施,此固神之德,而亦天之命也。司于我民,鑒于群政,享茲祀典,悠久無疆,主者施行。


如果你對明朝小史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明朝小史》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