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洪武紀 ○改北平府

類別︰子部 作者︰明•呂毖 書名︰明朝小史

    元年十月詔曰︰一海宇以安人心,正國統而君天下,理勢所在,古今皆然。自群雄乘亂以來,四方思治惟切,元綱已隳,疆土遂分,孰拯斯民以定于一?顧予菲德,造此丕圖,荷上天眷佑,臣鄰翊贊,肇基江左,平定中原,眷惟幽甦,實彼本根,命將北伐,列郡皆順。已于洪武元年八月初二日克取燕城,胡君遠遁,兵無犯于秋毫,民不移于市肆。捷音來奏,殊副朕懷,今改燕城為北平府,命官屯守。海宇既同,國統斯正,方與生民共享安平之福,尚賴內外臣僚,夙夜公勤,以匡朕之不逮。所有事宜,條示于後。

    一、殘元父子遠遁沙漠,其乃顏蒯突等類素相仇敵,必不能容,果能審實天命,餃璧來降,待以殊禮,作賓吾家。

    一、避兵人民,團結山寨,詔書到日,並听各還本業。若有負固執迷者,罪在不原。

    一、殘元領兵頭目,已嘗抗拒王師,畏罪屯聚者,有能率眾來歸,量材擢用。

    一、故官及軍民人等,近因大軍克取之際,倉皇失措,生離父母妻子逃遁他所,果能自拔來歸,並無罪責,仍令完聚。

    一、朔方百姓,及蒙古色目人民,向因兵革連年供給,久困弊政,自歸附之後,並仰各安生理,趁時耕作,所有羊馬孳畜,從便牧養,所司常加存恤。

    一、北平新附地面,應有犯罪,及官有逋欠,但系前代事理,並行革撥。

    一、秘書監圖書、國史典籍、大常法服祭器儀衛,及天文儀象地里戶口版籍應用典故文字,已令總兵官收拾,其或迷失散在軍民之間,許赴官司送納。

    一、自兵革以來,南北路隔,其北平府應有南方之人願還鄉者,听從其便。

    一、未附州郡,總兵官明示禍福,隨處招諭。

    一、各處征進軍人,其有陣亡病故者,仰所在官司,隨即埋瘞,仍厚恤其家。

    一、新附州城軍民官吏,非奉朝省明文,毋得擅自科取需索,騷擾百姓,以妨農務。

    於戲!上體天心,俾萬邦之咸儀,下從民欲,合四海以為家,故茲詔示,想宜知悉。


如果你對明朝小史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明朝小史》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