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洪武紀 ○袒胸受箭

類別︰子部 作者︰明•呂毖 書名︰明朝小史

    帝覽《孟子》,至“草芥寇仇”之說,大不然之,謂非臣子所宜言,議欲去其配享,詔有諫者以不敬論,且命金吾射之。刑部尚書錢唐抗疏入諫,輿襯自隨,袒胸受箭曰︰臣得為孟軻死,死有余榮。帝見其誠懇,命太醫院療其箭瘡,而孟子之配享,于是得不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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