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永樂紀 ○入金川門詔

類別︰子部 作者︰明•呂毖 書名︰明朝小史

    帝師入金川門,下詔曰︰洪武三十五年六月十三日,大明燕王令旨,諭在京軍民人等知道。余昔者固守藩封,以左班奸臣竊弄威福,骨肉被其殘害,起兵誅之,蓋以維持祖宗社稷保安親藩也。于六月十三日撫定京城,奸臣之有罪者余不敢赦,無罪者余不敢殺,惟順乎天而已。或有無知小人,乘機圖報私仇,擅自挪縛,劫掠財物,禍及無辜,非余本意。今後凡有首惡有名者,听人擒拿,余無者不許擅自挪縛,惟恐有傷治道,諭爾眾咸使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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