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親王大臣犯廟謚

類別︰子部 作者︰明•王世貞 書名︰皇明奇事述

    廟號定而臣下之謚有犯者,如︰懿祖之後有周王子{防土}、申王楷、鄭王佑 、代王俊大、德王榕,與太子之懿文、世子之懿莊。文臣則呂原、楊守陳,諸大綬之文懿,張鵬之懿簡,周楦、張 、胡拱辰、閔之莊懿,陳俊、徐貫、林庭昂之康懿。成祖之後,有唐王彌金帝、蜀王讓栩,文臣則王守仁之文成。宣宗之後有秦王懷卷,文臣則黃福、劉大夏之忠宣。憲宗之後有瀋王胤多、淮王厚燾,文臣則宋濂、費宏之文憲。聖謚定而臣下之謚有犯者,如︰昭皇帝之後有秦王秉雙、蜀王賓瀚、韓王旭遷、代王充 、肅王縉炯、益王載增,文臣則江瀾之為文昭。敬皇帝之後有伊王 淳、唐王宇溫。毅皇帝之後有傅、羅倫、黃孔昭、張治之文毅,李桂之毅勇,劉玉之端毅,許進、潘鑒、王邦瑞、彭澤、楊博之襄毅,王憲之康毅。肅皇帝之後有劉瑞、趙貞吉之文肅,林俊之貞肅,顧佐、梁材、葛守禮之端肅,潘璜、方鈍、方良永、陳瓚之簡肅。莊皇帝之後有衡王厚喬,文臣則馬自強之文莊,王學夔之莊簡。了不以為嫌也。若文皇帝之為“文”,武皇帝之為“武”與郡王妃主之謚之犯者,又不可勝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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