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用給事御史

類別︰子部 作者︰明•王世貞 書名︰皇明異典述

    高帝時,給事中品秩不甚崇,而所選皆正途。至永樂中,不無猥雜,其他以國子生蔭恩得者所不道。姑記之,則貴州清遠衛軍羅義上建文尹請與燕講和,下獄。文皇下京師,即日破械出之,拜戶科給事中,明年遷左參議。復以長史司吏楊勉為給事中,後遷都給事中。又,永樂中淮安山陽縣民訟師丁玨,誣告里中富人妖言惑眾,坐死者十余人。法司薦其忠直,特拜刑科給事中。

    御史除授︰正統四年,以刑部照磨陳嶷,司務楊恕、李儼、陸 ,行人司副劉克產,序班王盛,正字沈寅,孔目劉烈,審理副郭鉦,按察司經歷計珩,副斷事楊綱,監井提舉邵盤,縣丞安、趙瑜,試御史。五年,以序班張鏞、孫睿、趙倫,斷事張文昌,知事康榮,照磨張禮,判官胡信,縣丞鄺杰,教授上官民瞻,教諭韓楊、鄭,訓導鄭觀、曹泰、成規、齊韶、王巍、陸儔、唐震,實授御史。自後始專以進士、行人、中書舍人、博士、推官、知縣、國子監官,而雜職不與矣。然猶有國子監生,天順後始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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