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中貴歲米

類別︰子部 作者︰明•王世貞 書名︰皇明異典述

    中貴人雖尊重用事,而太監品不過正四,計日止廩米升半及衣帽靴料而已。高帝時,既定監局職名,後中書省請量增歲祿至十二石,不許。其後有以軍功加者,如吉祥、劉永誠之類,蓋以十二石為一級也,然多不過三十六石而止。惟成化中,御馬監太監汪直,初以緝事功加歲米二十四石,以建州功加三十六石,以威寧海功加四十八石,以黑石崖功加三百石,後累至四百八十石。正德中,司禮監太監張永,初以恩加歲米十二石,以平寧夏、逆瑾功加四十八石,以獲妖人功加一百二十石,後累至三百余石。東廠太監張忠,以獲妖賊功加歲米二百二十石,前後緝賊及應州等功亦累至三百余石。大約米至七十二石則當為正一品,而兼從衣料亦累增益,不可勝計。蓋又王振、劉瑾之所無也。嘉靖,司禮太監張佐,累加至二百四十二石。麥福,加至三百七十石。黃錦,加至五百余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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