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宗藩 【楚宗伏法】

類別︰子部 作者︰明•沈德符 書名︰萬歷野獲編

    楚宗劫一案,起于道臣周應治之報反,成于撫臣趙可懷之。後來處分誠過,然劫掠貨財,又無端殺一巡撫尚書,何可末減?獄成賜死足矣,身首異處,已覺太過,至行刑顯陵,則舛甚矣。顯陵為興邸舊園,與太祖子孫何預?

    而祭告之耶?始則地方諸臣貪功,妄報稱兵謀逆。一時喜事者,如鄖陽巡撫胡心得等,勒兵境上,疏請會師,張大其事,以致

    用此重典。今攻故相者,至謂楚宗無死法,此議又未確。時賢特欲白江夏之冤,甚四明之罪,未免矯枉過正。總之前案失之苛,後案失之縱,皆時局使然,非通論也。善乎袁中郎之詩曰︰“國體藩規俱不論,老臣涂血也堪憐。”盡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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