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科有錄呈御覽,其三世父祖爵秩,但直書某官,如尚書侍郎以至郎官及外寮,並不書所官何部分何地方,此例相沿已久。近日始有分析寫某地者,最為失體。若曾削籍,則空白如庶民;曾降級,則書現任或所終之官。非若私行序齒錄,可以前餃混入者。近見今上丙戌科登科錄,湖州人潘大復,父名季馴,以太子少保刑部尚書為民,時尚在家未復官,其名下竟空不書爵位,最為得之,然亦故事相傳如此。
至于二甲第四名查允元者,杭州人,其父查志立,名下書參政。
余按志立雖曾為大參,以計典左官,後補參議,以事褫職,歸田已久,從未牽復,安得仍稱故官?君父之前,似不宜詭飾,而在事亦無糾正之者。其後紛紛不可勝紀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