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宗初復位,誅殛 邸,故臣自于、王諸大臣外,以至內官武夫,稍有微隙者,俱譴責無遺。亦有為曹、石輩私怨濫及者不少。至本年八月,上諭戶部曰︰“王 為首犯犯下原有闕字,據寫本刪,當死,朕不忍加誅,已遣為民。今念其漕運有功,戶部可遣官送原籍陝西安置。該管官司務待以禮,不許欺侮。” 即上北狩時,以給事中捶死王振黨指揮馬順者。上初復位,以都御史謫參政,又令為民。茲復念舊勞而安置之,且命待以禮,想廉知其受侮不堪也。未幾,遂復大用矣。十月,又命太監吳昱管送建文子孫庶人鳳陽居住,任其自便,仍許親戚往來。此心真天地之心也。時,徐有貞已遠謫,石亨亦漸疏,此等仁厚俱出聖斷。獨僧道堅者,故西域僧也,景帝愛之,至召入禁中緝熙殿親受法,後以復闢時謫戍矣,至是召還為右闡教。又命召故禮部尚書掌太常寺蔣守約還舊任。守約,直隸宜興人,為道士,以 邸舊臣例遣歸,至是復起。此二事俱在元年內,似于新政不免少損,蓋二氏之教入人易深,自古然矣。
道士為大宗伯者自蔣守約始,繼之者成化四年之李希安,弘治十七年之崔志端。以黃冠領夔伯之寄,不謂乃見之清朝。
李文達、陳莊靖、劉文靖諸公,能辭責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