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六年秋,時屆聖誕,上諭輔臣曰︰“朕思每年初度,一應該衙門援例請建齋祈壽,夫人君欲壽,非事齋醮能致,果能敬天,凡戕身伐命事,一切致謹,必得長生。
今將內二經廠,外二寺,凡遇景命初度,一應齋事,悉行禁止。
所謂省一分有一分益。止存朝天宮一醮,以仿春祈秋報,庶見崇正之意。”上此諭洞達天人之際,杜革淫祀,可謂至嚴。又十許年,而齋醮事興,移蹕西苑,躬尚玄修。自旱澇兵戎,以至吉凶典禮,先則叩玄壇,後則謝玄恩。若報捷,又雲仰仗玄威,如此幾三十年,視六年聖諭,遂若兩截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