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周天元帝好自尊,令臣下不得有“高”“上”“天”“大”之名,至改高祖稱遠祖,後世非之。至宋政和中,給事中趙野奏︰陛下寅奉高真,世俗以︰“君”“王”聖三字為名字者,悉令厘正;尚有以“天”字為稱,亦當禁約。
徽宗依奏。本朝正德初,劉瑾盜柄時,亦矯詔禁官民名字有“天”字者,俱更正。總皆非盛世事也。惟避諱一事,古今最重而本朝最輕,如太祖舊名單一字,及後御諱下一字,當時即不避。宣宗、英宗廟諱下一字,與憲宗潛邸舊名,及再立東宮所改新名下一字,則士民至今用之,無一避者,斯為異矣!
卷二 ○內閣 【命名禁字】類別︰子部
作者︰明•沈德符 書名︰萬歷野獲編補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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