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賭博盛行,其始失貨財,甚則蠰田宅,又甚則為穿窬,浸成大伙劫賊。蓋因本朝法輕,愚民易犯。宋時淳化二年閏二月,太宗下令開封府,凡坊市有賭博者,俱行處斬,鄰比匿不聞者問罪。此法至善,蓋人情畏死,自然衰止。
又有嗜賭者,將妻妾賣奸以償負進,亦有並妻注而輸去者。按
洪武二十二年聖旨︰學唱的割了舌頭,下棋打雙陸的斷手,蹴圓者卸腳,犯者必如法施行。今賭博者亦當加以肉刑,如太祖初制,解其腕可也。
正統間,大興知縣馬通建白治賭博之法,法司覆議,已定犯者運糧口外矣。今此法何以格不行,僅從初制擬杖,即加重者不過枷示,何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