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歷法

類別︰子部 作者︰明•劉仕義 書名︰新知錄摘抄

    歷家有一定之數,其推算亦有捷徑之法,《授時歷法歌》曰︰“授時歷法君要知,但以九年舊歷推。月大月小起初一,看其初一天地支。大月天干五支九,小月天四地八耦。月大三十日無差,月小分明只廿九。節氣只憑九年歷,二十四氣真陽的。天干三數地支七,熟記心中歷歷。定時二十四年取,逢時遇八君無慮。若依此法個中推,方省陰陽玄妙處。”謂今年歷當推九年前歷,每月初一定何干支。且如大月天干五地支九,假令初一日甲子,甲至戌五數也,子至申九數也,即以戊申為今月朔,推小月亦然。而今年月之大小亦因自定,不勞增損也。若節氣,則看前九年是何節氣。假如癸亥日,癸見乙三數,亥見巳七數也,即以乙巳為今年節氣。若定時,如逢子時,交節氣以八數之當見未也。又推節氣歌雲︰“中氣與節氣,但有半月隔。若要知仔細,兩時零三刻。”謂如正月甲子日子時初二刻立春,則數至己卯日寅時正一刻則是雨水節也。推立春歌括雲︰“今歲先知來歲春,但隔五日三時辰。”謂如今年是甲子日子時立春,則明年合是己巳日卯時立春。若夫刻數則用前法推之,凡此皆有定法也。然至于推閏,則有不可為準者。其推閏歌括雲︰“欲知來歲閏,先算至之余。更看大小盡,決定不差殊。”謂如來歲合置閏,止以今年冬至後余日為率,且如今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冬至,則本月尚余八日,則來年之閏當在八月,或小盡在七月。若冬至在上旬,則以望日為斷,十二日足則復起一數焉。然隆慶五年辛未,予謂明當置閏,以其法推之,十一月二十六日甲申冬至,則明年當閏四月。及歷出,非閏四月,乃閏二月也。因以前閏驗之,皆不合,豈由歲差之積而然,遂不可為準也歟?蓋天道平運而舒則漸差,而西日道內轉而縮則漸差,而東歲差者天道日纏之所致也。歷法隨時而修改,殆以是歟?因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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