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果報

類別︰子部 作者︰明•陸粲 書名︰庚巳編

    吳人盛侗行第九,平昔以智干武斷鄉曲。有里人于英者,妾與奴通,事泄,英殺奴,密令其家干人常熟顧某載尸他所焚之。顧潛瘞之城下,紿英雲︰“已燒卻矣。”後顧復以事忤英,慮得禍,將發奴尸以脅之,謀于侗。侗以為奇貨,陽許之而微泄其事于英。英懼,致厚賂焉。授以計,殺顧,焚其尸,事秘莫能知者。後數年,侗與英俱感疾,英病昏恍惚,若有所見,因備述前事,言“今為顧某所訟,必與九老官人俱去。”兩人竟同日死。侗疾亟,連呼索馬,時所乘馬方縱牧鄰僧庵中,比侗氣絕,馬忽數躍而斃。英且死,呼家人曰︰“九老官人去未?”答曰︰“死矣。”乃曰︰“如此,我亦當去。”遂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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